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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中小學校用地規劃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解讀如下:
一、《意見》出臺的主要背景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用地規劃管理,更好地滿足教育現代化發展和保障居民子女就近入學需求。按照市委、市政府保障學校用地的規劃、供給,推進落實“多規合一”工作部署,統籌解決我市中小學校用地面積不足、規劃選址不合理等問題。
二、《意見》的參考依據
《意見》的主要參考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18)、《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14)、《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2018)及其他的法律、法規等。
三、《意見》的主要內容
?。ㄒ唬┛茖W確定中小學校用地規劃。一是明確中小學校用地規劃編制原則。二是確定我市中小學校網點布局規劃及中小學校用地規劃編制單位、編制要求。三是要求將中小學校用地規劃納入本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實施“多規合一”,避免相互沖突。
?。ǘ┯行ПU现行W校用地供給。一是明確新建居住小區中小學校用地規模及設置要求。二是規定新建中小學校生均用地面積標準,對現有中小學校生均用地面積未達到標準的提出解決措施。三是對因居住用地規劃及指標調整導致區域內學位緊張的情況作出規定。四是建立中小學校用地退還機制,對網點布局調整出來的中小學校用地和校舍無法繼續用于教育的,由政府收回統籌安排。五是為統籌解決哈西、群力等地區教育用地規劃不足問題,對仍未掛牌出讓的居住用地,要適度增加中小學校建設用地,對已經出讓但未實施建設的居住用地,應依法通過土地置換、政府回購等方式解決區域性中小學校用地規劃不足問題。
(三)合理優化中小學校用地條件。一是對中小學校用地規劃、選址等作出規定,中小學校應規劃在利于學生學習,遠離危及學生安全和身心的場所。二是明確區縣(市)政府負責所屬中小學校土地征收、凈地及項目建設,并要求中小學校與住宅首期項目同步征收凈地、同步實施學校建設、同步交付使用。三是明確中小學校市政工程配套保障要求。
?。ㄋ模娀行W校用地規劃管理責任。一是明確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區縣(市)人民政府管理職責。二是市人民政府將中小學校用地規劃管理工作納入教育督導檢查內容。三是明確《意見》有效期限。
解讀機構:哈爾濱市教育局規劃發展處(行政審批處),解讀聯系人:冀秀輝;電話:84618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