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系統受理范圍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本市各級政府和部門信息公開申請,不受理其他事項。
2、請根據申請所涉的具體工作和轄區選擇受理單位,以減少轉交環節。
3、提交申請時,請填寫真實的姓名、單位、證件號碼、聯系方式等資料,以便受理單位在20個工作日內聯系答復。
4、申請表內容應真實有效,同時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5、救濟途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友情提示:申請公開需要一定流程,請先檢索查詢,如未查到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