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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氣象局、黑龍江省氣象局及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文件要求,制定哈爾濱市氣象局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一、政府信息組織機構及工作分工
哈爾濱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組織、協調、監督全哈爾濱市氣象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公開工作,下設辦公室負責承辦哈爾濱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具體承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協調和管理。
哈爾濱市氣象局辦公室是哈爾濱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開展全哈爾濱市氣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同有關內設機構提供可公開的氣象政府信息。負責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組織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負責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制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負責受理氣象政府信息的依申請公開工作。
哈爾濱市氣象局辦公室、業務處、計財處、人事處、法規處、降雨辦等有關職能處室負責按要求組織提供氣象政府信息。辦公室負責將可公開政府信息的匯總提請哈爾濱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審定。
哈爾濱市氣象局監察審計處負責全哈爾濱市各級氣象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監督。
哈爾濱市氣象局人事教育處負責組織對全哈爾濱市氣象部門承擔政府信息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哈爾濱市氣象局檔案室設立政府信息公開審閱處,負責編制政府信息查閱指南,負責提供政府信息查詢服務。
哈爾濱市辦公室按要求及時添加或更新哈爾濱市政務公開網及黑龍江省氣象局網站哈爾濱市板塊下的“信息公開”欄目。
二、政府信息公開種類、公開方式
(一)哈爾濱市氣象局公開與履行職責相關的和涉及社會公眾的9種政府信息。
1、機構職能
2、法規標準
3、議案提案
4、事業發展規劃
5、突發氣象災害事件信息
6、行政許可規定
7、人事管理事項
8、重大項目執行情況
9、預算、決算執行情況以及有關財務情況
(二)主要通過哈爾濱市政務公開網、黑龍江省氣象局哈爾濱市板塊、新聞發布和公民、法人依申請公開的方式進行公開。
三、政府信息保密審查
政府信息保密審查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前嚴格按照《哈爾濱市氣象部門保密工作細則》和《哈爾濱市氣象部門定密工作辦法》進行審查,嚴格進行公開,做到政府信息自覺公開、隨時更新,不失密、不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開程序
網站專欄公開:辦公室負責組織在黑龍江省氣象局網站哈爾濱市板塊下設立信息公開專欄。
新聞發布公開: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銅鼓新聞發布會或接待采訪等形式公開政府信息。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處室準備政府信息公開材料。
申請公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可前往哈爾濱市氣象局辦公室進行申請。哈爾濱市氣象局辦公室受理后按照依申請公開程序進行辦理。可公開的信息,辦公室書面答復或采取電話等形式告知申請人查閱辦法、查閱場所;不能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原因。
五、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
哈爾濱市氣象局檔案室為哈爾濱市級氣象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負責收集、整理、歸檔所有的可公開政府信息,為編制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報告提供素材;負責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政府信息查閱目錄;負責接待、登記前來查閱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為查閱政府信息提供服務。
六、政府信息公開監督
哈爾濱市氣象局監察審計處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