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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印發的《2022年全省稅務系統政務公開重點任務清單》及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哈爾濱市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結合我市稅務工作實際,制定本清單。
一、提高大局意識,服務經濟發展
(一)加強涉及退稅減稅降費的信息公開
1.系統集成、精準推送已出臺各項退稅減稅降費政策特別是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對各項減稅降費政策開展有針對性的輔導工作,幫助基層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繳費人第一時間全面準確了解政策,做到應知盡知、愿享盡享。(納稅服務處牽頭、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各相關處室配合)
2.按照稅務總局、省稅務局統一部署,依托稅務網站完善統一規范的稅費政策庫,動態更新并免費開放。(政策法規處、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牽頭,各相關處室配合)
3.加大對涉稅違法案件特別是騙取留抵退稅等稅費優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市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辦公室、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牽頭,各區、縣(市)稅務局分別落實)
(二)加強稅費政策宣傳解讀
4.通過官方網站、“哈爾濱稅務”微信公眾號及辦稅服務廳等渠道,多維度解讀退稅減稅降費政策。(辦公室、納稅服務處、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政策法規處牽頭,各相關處室分別落實)
5.統一退稅減稅降費政策執行口徑,通過視頻、長圖、二維碼等多種形式,將政策文件轉化為生動鮮活、通俗易懂的語言,幫助納稅人繳費人理解和執行。(各發布處室、納稅服務處、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分別落實)
6.以公開促服務,著力優化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和辦稅服務廳等稅費政策咨詢渠道建設,更好適應不同納稅人繳費人的信息獲取習慣。(納稅服務處、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牽頭落實)
7.加強人工智能等技術運用,優化升級12366智能咨詢功能,圍繞各類高頻政策咨詢事項,形成政策問答庫并不斷豐富完善,更好解答與納稅人繳費人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牽頭,各相關處室分別落實)
8.務實推進辦稅服務場所政務公開專區建設,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政策文件網上查詢、稅費政策宣傳輔導等服務。(辦公室、納稅服務處、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牽頭,各區、縣(市)稅務局分別落實)
二、提高稅費政策公開質量
(三)開展稅務規范性文件集中公開
9.高質量發布稅務規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按照稅務總局、省稅務局要求,配合做好稅務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稅務規范性文件”欄目維護工作,集中公開并動態更新現行有效稅務規范性文件。(政策法規處、辦公室、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牽頭,各相關處室和各區、縣(市)稅務局配合)
(四)加強政策集中公開成果運用
10.加強統籌,更好發揮規范性文件集中公開成果的積極作用,以完整準確、動態更新的現行有效稅務制度體系,為稅務部門辦理稅務服務事項、編制各類權責清單提供基本依據。(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政策法規處牽頭,各相關處室配合)
11.加強規范性文件集中公開成果的推廣使用,方便社會公眾全面了解各項稅務制度規定,保障和監督稅務部門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政策法規處牽頭,各相關處室配合)
三、夯實公開工作基礎
(五)規范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12.在公開工作中增強規范意識,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規嚴格做好保密審查,防止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數據匯聚引發泄密風險。(辦公室、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牽頭,各處室和各區、縣(市)稅務局分別落實)
13.認真執行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案件審理制度,依法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案件。(政策法規處牽頭)
(六)科學合理確定公開方式
14.準確把握不同類型公開要求,綜合考慮公開目的、公開效果、后續影響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政府信息的公開方式。公開內容涉及社會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廣泛知曉的,可通過互聯網等渠道公開。公開內容僅涉及部分特定對象,或者相關規定明確要求可在辦稅服務廳等特定范圍內公示的,要選擇適當的公開方式,防止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或者泄露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納稅服務處、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牽頭,各處室和各區、縣(市)稅務局分別落實)
(七)加強公開平臺建設
15.嚴格落實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確保稅務網站與稅務新媒體安全平穩運行,為優化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平臺功能提出建議,按照稅務總局、省稅務局統一部署,嚴格落實稅務網站及政務類移動客戶端互聯網協議管理要求。(黨建工作處、辦公室、征管和科技發展處、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信息中心和各區、縣(市)稅務局分別落實)
16.深入推進稅務網站集約化,強化稅務新媒體矩陣建設,加強協同聯動,及時準確傳遞黨和政府權威聲音,集成展示退稅減稅降費政策及落實成效。(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牽頭,各區、縣(市)稅務局分別落實)
17.規范高效承接辦理“我為政府網站找錯”平臺網民留言。(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牽頭,各相關處室和各區、縣(市)稅務局配合)
四、強化工作指導監督
(八)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18.落實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涉稅輿情回應主體責任。在發布重大政策的同時做好解讀工作,主動解疑釋惑,積極引導輿論,有效管理預期,充分評估政策本身可能帶來的各種影響,避免發生誤解誤讀。(各相關處室落實)
19.加強涉稅輿情監測和風險研判,做好引導工作,更好回應社會關切。(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辦公室牽頭,各相關處室配合)
20.加大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信用信息公開力度,為納稅人自主選擇涉稅專業服務提供便利。(納稅服務處牽頭,各區、縣(市)稅務局分別落實)
(九)認真抓好工作落實
21.對照本清單確定的重點任務,梳理形成工作臺賬,明確責任主體和時限要求,逐項推動落實。(辦公室、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牽頭,各相關處室和各區、縣(市)稅務局分別落實)
22.對上一年度工作要點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辦公室、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牽頭,各相關處室和各區、縣(市)稅務局配合)
23.將本清單落實情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辦公室、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牽頭,各區、縣(市)稅務局分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