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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市執法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哈爾濱市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相關規定,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結合實際,強化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穩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我局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為有效落實公開相關工作,成立市執法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由局長任組長,局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局紀檢書記范一良同志為政務公開監督小組組長,局綜合處為政務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實施部門,紀檢監察室為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監督部門,各區局、分局,市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并設立專門辦公室,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全面細致的分工部署,進一步分解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豐富統計信息發布內容,積極主動做好統計信息發布和服務。規范管理體系信息化管理系統,并適時組織干部職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相關文件進行了認真學習,加強操作培訓學習,準確把握其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執法局始終把政務公開工作作為本單位重點工作之一來抓,并納入目標考核,全年共發布44項信息,召開政務公開工作部署會議6次,其中專題會議4次,局長辦公會議2次,做到責任、任務、措施三落實,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二)注重制度建設
我局著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為更好地服務百姓、服務市民、服務管理對象,制定了《市執法局政務公開實施方案》、《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執行制度》,編制了《市執法局政務公開目錄》,先后出臺了《推進依法行政考評工作方案》、《2014年度宣傳工作實施方案和宣傳工作考評細則》、《市行政執法系統2014 年政風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等10余個工作制度,轉發了《哈爾濱市城市管理工作行政問責規定》,進一步建立了責任追究制度,把政務公開納入到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嚴格落實“一把手”責任制,對政務公開工作不力、制度不落實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要追究“一把手”的責任。同時,以制度的形式確立了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合法合規、公開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建立了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制,信息提供處室和單位提出初步意見,分管領導進行審核,涉及敏感問題的重大事項提交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公開與否,辦公室根據保密要求進行審核,全部審核通過后進行公布,有效提高了執法人員的工作效能和政務公開工作水平。
(三)公開方式和途徑
結合我局工作職能,除組織開展執法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等“執法送上門”,打擊違法建設城鄉巡回展,瓜農、菜農商家座談會,整治亂貼亂畫工作座談會等活動告知違章行為人相應法規和解決群眾訴求,還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大力拓展政務公開的方式和途徑,不斷借助報紙、電視、電臺等媒體擴大宣傳和政務公開效果,廣泛推廣微信、網絡等新興媒體方式,向社會連續報道重大工作事項和工作計劃、持續公開執法工作進展等情況。同時,不斷拓展監督投訴渠道,設立24小時公開監督舉報熱線,建立12319指揮平臺,熱情接聽、接待每一位來電來訪人員,認真記錄事由,及時處理,快速反饋,積極創建服務群眾、服務企業、服務社會的信訪工作平臺。全年在報紙和電視媒體等各類媒體刊發播發城管執法稿件1045篇(條),其中報紙768篇,電視277條。每天在哈爾濱日報頭版,公開全市拆違工作進度,建立了信息對接機制,與新聞媒體建立了較為密切的聯系,建立了由內至外、內外呼應的宣傳工作網絡格局,培訓宣傳報道人員52人次。全年受理指揮平臺案件共211829件,辦結率為99%,并依托“執法人員十條禁令”從嚴啟動問責機制,全年采取領導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媒體曝光等方式公開問責76人次,進一步提升了執法隊伍的執行力和公信力,得到了越來越多市民的認可。
(四)強化監督考核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機關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明確考核標準,定期考評檢查。自覺把政府信息公開納入部門評議的范圍,接受公開權利人評議,堅決杜絕應公開而不公開、內容不實、違反程序和時限規定等行為。加強機關作風效能建設,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健全和完善制約監督機制,對各項工作進行規范的陽光執法,加強對執法工作的監督。市執法局積極完善門戶網站管理運行機制,加強對網站運行的日常監管、對網絡信息的實時監查和統計考評,保證了信息安全和質量,為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提供保障。同時,多渠道、多形式、多層面的接受法律監督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努力提高各項工作的透明度和影響力。
二、依申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無依申請政府公開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4年度無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四、存在的不足
2014年,雖然在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一是思想認識還需進一步提高。自覺公開、主動公開、全面公開的意愿不強,要進一步深化認識,提高政務公開辦事效率。二是政務公開機構設置有待完善。缺乏政務公開工作經驗、人手不足,從事政府信息公開的人員對政策理論、計算機、法律、保密等業務知識的掌握還不牢固,造成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不高。三是政務信息公開不能完全及時。信息不對稱,存在政務公開相對滯后的現象。
五、下一步工作計劃
2015年,市執法局將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運行網絡,準確和及時公布政務信息,緊緊圍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提升我市城管行政執法水平、優化城市環境秩序、服務民生和鞏固創城成果等執法工作為突破口,在精細化管理、制度化建章、規范化執法、人性化管控、科學化建立長效機制等措施上,全面公開,全方位、多視角展現執法隊伍精神風貌和工作成果,努力開創執法工作新局面,塑造執法隊伍新形象。
特此報告。
哈爾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