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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的有關規定,匯總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編制本年報,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報告電子版可在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查閱與下載(https://wap.harbin.gov.cn/)。如對本年報有疑問,請與哈爾濱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聯系(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山路181號市民大廈八樓1806室,郵編:150000,電話:0451-87153900)。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市營商環境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按照《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哈爾濱市2022 年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22號)要求,結合具體職能,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標準化、規范化建設,聚焦優化營商環境等社會關切,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切實增強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政務公開工作質效。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按照《條例》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積極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局通過門戶網站主動公開各類信息共55條,其中公開工作動態29條,部門文件4條,其余相關內容22條,采取文字、圖片等多元化方式進行文件解讀。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嚴格落實《條例》,從受理、辦理、流轉、審批等流程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依申請公開申請5件均已辦結,均未向申請人收取費用。無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要求,指定具體專人負責管理并開展工作,所有公開內容均嚴格執行發布內容審查程序,按規定流程審批審查。
(四)平臺建設方面。加強平臺標準化建設,規范設置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在統一名稱、統一格式的基礎上,優化欄目界面設置,確保內容準確、發布規范,瀏覽便捷。
(五)監督保障。我局堅決強化監督管理力度,責任到人,全力推動政務公開各項制度落實到位,同時,逐項對照國辦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定期對局門戶網站各欄目開展自查回訪,重點對欄目更新是否超期、發布內容是否存在嚴重表述性錯誤、政策解讀鏈接是否相互關聯及準確有效等內容進行檢查。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并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還存在一些主動向社會公開信息的范圍有待拓展,信息公開平臺建設、綜合服務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公開業務培訓力度有待加強等方面的不足。2023年,我局將針對存在不足認真加以改進,認真按照《條例》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持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進一步拓展主動公開信息內容。持續加大政策解讀力度,聚焦熱點焦點問題,對一些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比較強的政策文件,公開時同步配發通俗易懂的解讀材料,幫助公眾全面準確理解政策內容,推動政策落實見效。切實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進一步規范和梳理公開內容,努力暢通以政府門戶網站為主要載體的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增強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準確性、權威性和有效性。
(二)進一步抓好平臺建設管理及網站服務功能。根據我局工作實際和工作重點,進一步完善和優化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相關欄目。 根據新形勢工作要求,進一步豐富網站服務功能,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公開的范圍、目錄,查漏補缺,做好網站優化,根據社會關注熱點內容、方便公眾查詢等要求,及時發布信息,提升網站服務效率,切實有效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三)進一步加大學習培訓力度。強化政府信息公開意識。進一步提高機關各科室、支隊、分局單位領導干部公開意識和能力,把信息公開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和各級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規定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2年市營商環境局無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