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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哈爾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部門預決算公開管理工作,根據《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財預〔2016〕143號)及市級預算信息公開有關要求,結合哈爾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預決算信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預決算信息公開遵循依法依規、真實準確的原則。除涉及國家秘密外,不得少公開、不公開應當公開的事項,保證公開內容全面、真實、完整。
第二章公開范圍
第三條公開范圍為哈爾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部門匯總預決算以及所屬預算單位預決算。涉密部分不予公開。
第三章公開主體
第四條哈爾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是本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的責任主體,負責公開本部門預決算信息,所屬預算單位是本單位預決算信息公開的責任主體。哈爾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以及所屬預算單位對預決算公開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
第五條哈爾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所屬預算單位擬公開的預決算文件需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批后,報哈爾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辦公室備案。
第四章公開時間及形式
第六條按照《預算法》規定,經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的部門預決算,應當在批復后20日內由本部門向社會公開。哈爾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以及所屬預算單位預決算公開具體時間以哈爾濱市財政局統一要求為準。
第七條哈爾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部門以及所屬預算單位的預決算信息,由哈爾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統一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部門預決算公開專欄發布。為便于社會公眾查詢監督,要將公開文件轉換為PDF格式,并保持長期公開狀態。
第五章公開內容
第八條部門(單位)預決算說明的內容包括部門(單位)概況、批復報表、情況說明以及名詞解釋。預決算說明的文件名以及具體格式由哈爾濱市財政局統一要求。哈爾濱市財政局批復的所有報表,不能刪減或變更報表及格式(相關涉密部分不予公開)。沒有數據的表格要公開空表,并在文字說明和表下注明。
第九條哈爾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制定本部門預算公開管理文件并主動公開。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條預算公開后,哈爾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以及所屬預算單位要跟蹤輿情,主動答疑解惑,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