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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關要求,現公布哈爾濱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2023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本年度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通過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公開欄目→政府信息公開年報專欄→政府部門查閱,其網址是www.082355.com。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聯系哈爾濱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哈爾濱市松北區世紀大道1號,郵編:150021,聯系電話:0451-84664600。
一、總體情況
2023年,哈爾濱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落實《條例》和《通知》的要求,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有關重點工作安排,堅持依法、公開的原則,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不斷加強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堅持以平臺建設、政策解讀、回應關切為抓手,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充分利用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網政務信息公開專欄和微信公眾號、抖音官方賬號等新媒體信息發布載體,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關注關切,主動主動向社會公布我市文旅政策信息,全力推進文化和旅游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一)主動公開情況
2023年,我局全面提升哈爾濱官方新媒體矩陣宣傳質效,通過門戶網站、新媒體等渠道,主動公開信息2696條,主要涉及政務公開、工作動態、通知公告、規劃信息、文旅活動、圖片新聞等內容。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8條,微信公眾號、抖音官方賬號等新媒體推送信息6139條。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2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2件。其中“予以公開”4件,“部分公開”1件,因“我局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而“無法公開”6件,因“我局無準確信息”而“無法公開”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我局及時調整了局領導班子職責分工,確立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負責,專人負責落實的工作機制。嚴格規范政府信息產生、流轉、保管流程,從源頭生對發布的信息進行跟蹤監管,按照要求建立內容、保密審批單,強化信息公開審核機制。加強信息化手段在政務信息管理中的運用,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效得到切實提高。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明確專人負責門戶網站管理,通過多個媒體平臺協作強化政務公開質效。一是不斷提高網站平臺內容質量,我局不斷提升網站信息內容質量,有效利用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第一平臺的示范引領作用,強化網站發布信息、政策解讀和便民服務的時效性和功能性。二是繼續強化新媒體對網站的協助作用,拓展信息宣傳渠道,提升微信“哈爾濱文旅”公眾號和抖音官方賬號等平臺推送政務信息的數量和質量,加強公眾互動,回應公眾呼聲。
(五)監督保障
為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視,我局及時調整了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管副局長擔任組長,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全面負責政務公開的各項工作。另外,還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文廣旅游局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和年度工作要點,嚴格政務公開審查制度,從內容、保密、程序上做到規范化、系統化,為我局全年高質量完成政務公開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2023年,哈爾濱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但仍然還存在一些不足。具體有以下三方面:1.雖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已有提高,但實際工作中的重視程度還有待提高;2.公開的信息內容質量仍需提高,特別是對比其他省市文旅單位,還有提升空間;3.信息公開審批流程還需進一步規范。
(二)改進情況。在2024年的工作中,我局將嚴格落實有關文件精神,持續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從重數量向重質量轉變。1.從源頭上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性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各個信息公開平臺功能,增加信息量,提高信息質量;2.切實將“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貫徹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讓公開工作成為我局工作的助推器。3.從信息產生的根源開始規范信息質量。優化機制、簡化操作,嚴格信息發布審批流程,確保政務信息質量可靠、及時有效。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我局無涉及《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