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號: 大 中 小
各處室、分局、局直屬事業單位:
經局領導同意,現將《哈爾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印發全面推進全市資源規劃系統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的通知》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哈爾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2年9月30日
哈爾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全面推進
全市資源規劃系統政務公開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工作質效,全面推進我市資源規劃系統法治建設,按照《黑龍江省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黑政辦發〔2022〕23號)、《哈爾濱市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方案》(〔2022〕-22號)要求,結合我市資源規劃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全面學習宣傳即將召開的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把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作為化解當前資源規劃各類矛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提升資源規劃法治水平和能力的重要舉措,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范,以公開促服務,推進法治、陽光、廉潔資源規劃建設。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
1.做好黨的二十大期間相關公開工作。在黨的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即將開幕之際,全局要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媒介,每天發布宣傳黨的二十大內容及局內黨建信息,在黨的二十大結束之后,要及時更新各類學習資料,營造學習宣傳黨的二十大的良好氛圍。
2.繼續做好國土空間規劃及歷史規劃(計劃)、土地征收等內容的公開工作。按照《哈爾濱市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公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等規劃及歷史規劃(計劃)的通知》要求,我局負責歸集、整理、匯總國土空間規劃等內容,在市政府網站“規劃信息”欄目板塊集中對外公開,要按期保質完成規劃信息公開工作。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在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網站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欄內,新加入土地征收欄目,要還需做好相關內容的更新,為人民群眾了解我市土地征收相關政策提供便利條件。
3.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信息公開工作。切實增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發布的及時性、針對性,準確把握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階段性特征和要求,通過微信公眾號等方式,重點圍繞散發疫情、隔離管控、假期人員流動等發布權威信息,扎實做好疫苗接種信息公開工作。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發布規范化水平,發布社會關注的重大政策、內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在實事求是的前提下,在市政府系統內統一步調對外發聲。
(二)全面推進資源規劃公開制度
4.推進決策公開。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資源規劃重大決策法定程序。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布。
5.推進執行公開。主動公開資源規劃重點工作任務、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項目的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等。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公布取得成效、后續措施,聽取公眾意見建議,加強和改進工作。做好督查和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的公開,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責情況也要向社會公開,增強抓落實的執行力。
6.推進管理公開。推行資源規劃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根據事權和職能,按照突出重點、依法有序、準確便民的原則,公開職責權限、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執法結果、救濟途徑等。推進資源規劃監管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7.推進服務公開。全面公開與政務服務事項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辦事指南、網上辦理程序和行政審批等信息,并動態調整,確保線上線下內容準確一致。統一規范政務服務事項的名稱、依據、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等,提交材料的名稱、格式、份數、簽名簽章等要求。
8.推進結果公開。及時主動公開資源規劃政策、發展規劃落實情況,重點公開發展目標、改革任務、民生舉措及落實等事項。
(三)突出抓好主動公開
9.抓好重點信息公開。著力推進資源規劃政策法規、工作規劃、行政許可、土地征收征用等重點信息公開。突出抓好征地信息公開,統一發布征地信息。及時規范發布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和供應結果信息,做好礦業權出讓公告及交易結果等信息公開,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運行。加強地質災害等資源規劃領域突發事件信息發布。推進“放管服”改革信息公開,強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及時公開降低企業用地用礦等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及執行落實情況。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和程序予以發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及時對外公布。
(四)切實加強政策解讀
10.確定公文公開屬性。擬制公文時,要明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屬性,隨公文一并報批。擬不公開的,要依法依規說明理由,并經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審查。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擬稿時,應對公開屬性提出明確建議并說明理由;上報的發文請示件沒有明確公開屬性建議的,或者沒有依法依規說明不公開理由的,可按規定予以退文。
11.落實政策解讀責任。要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好重大政策性文件出臺時的解讀工作,建立政策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制度。以資源規劃部門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牽頭起草處室要同時報送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以政府名義印發的資源規劃重大政策文件資源規劃部門要作為“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進行權威解讀。
12.圍繞輿情跟蹤解讀。文件執行過程中,要密切跟蹤輿情,分段、多次、持續開展解讀,及時解疑釋惑,不斷增強主動性、針對性和時效性。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等重要政策,要善于運用媒體,實事求是、有的放矢地開展政策解讀,做好與市場、與社會的溝通工作,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要重視收集反饋的信息,針對市場和社會關切事項,更詳細、更及時地做好政策解讀,減少誤解猜疑,穩定預期。
(五)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13.建立健全回應機制。要將政務輿情回應情況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納入考核體系,建立健全資源規劃政務輿情收集、監測、會商、研判、回應、評估機制,落實回應責任,避免反應遲緩、被動應對現象。要針對重大政務輿情和對重要政策的誤解誤讀,加強與宣傳、網信等部門及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建立健全重大政務輿情研究會商機制,共同做好輿情回應處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資源規劃政務輿情的回應工作,涉事責任單位是第一責任主體。重要資源規劃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要按程序及時發布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政策措施以及處置結果等。
14.做好輿情研判處置。對收集到的輿情加強研判,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分類處置。對建設性意見建議,要認真吸收采納;對群眾反映的實際困難,要及時研究解決;對群眾反映的重大問題,要嚴肅調查處置;對公眾不了解情況、存在模糊認識的,要主動發布權威信息,解疑釋惑,澄清事實;對存在錯誤看法的,要及時發布信息進行引導和糾正;對虛假和不實信息,要在及時回應的同時,將涉嫌違法的有關情況和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網絡監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15.保證回應時效效果。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及時發聲,最遲應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確保不失聲、不缺位。要通過發布權威信息、召開新聞發布會、接受媒體采訪等方式進行回應。要適應傳播對象化、分眾化趨勢,進一步提高政務微博、微信和客戶端的開通率,充分利用新興媒體平等交流、互動傳播的特點和門戶網站的互動功能,提升回應信息的到達率。要建立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有關媒體和網站的溝通,擴大回應信息的傳播范圍。
三、保障措施
16.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資源規劃部門要充分認識互聯網環境下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重大意義,轉變理念,提高認識,將政務公開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明確一位分管負責人具體抓,重點做好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政務公開平臺建設等工作。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要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經費保障,為工作順利開展創造條件。要整合力量,配齊配強工作人員,把政務公開、政務服務、數據開放、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等工作統籌考慮、協同推進。
17.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資源規劃政務公開制度,注重將政務公開實踐成果上升為制度規范,對不適應形勢要求的規定及時予以調整清理。健全完善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等規定,規范資源規劃政務公開內容、流程、平臺、時限等相關標準,推進資源規劃部門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資源規劃政務公開協調機制,對涉及其他地方、部門的政府信息,應當與有關單位溝通確認,確保發布的信息準確一致。
18.加強調研分析。各級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要注重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數據統計、案例分析和趨勢研判,加強資源規劃政務公開專項研究,為推進相關工作提供依據和意見建議。要按要求及時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要鼓勵通過引進社會資源、購買服務等方式,提升政務公開專業化水平。
19.加強教育培訓。各級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要加強對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培訓,增強公開意識,提高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