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號: 大 中 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和省、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編制此報告。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報告內容可通過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082355.com)→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年報→政府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進行查閱。如有疑問,請聯系哈爾濱市司法局。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香坊大街160號,郵編:150036,電話:0451-85891050。
一、總體情況
2020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全市司法行政中心工作,規范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以更加陽光透明的政務環境,更加務實高效的治理水平,服務廣大人民群眾,為助推哈爾濱經濟社會好發展快發展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一是成立并及時調整了由市司法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局領導和各局屬單位、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自職責,統籌開展司法行政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二是將相關任務納入到本部門年度工作計劃,指派專人落實,為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的有序推進,奠定了扎實基礎。
(二)健全制度機制。一是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建立完善重大決策公開制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行政審批事項動態監管制度、保密審查制度等信息公開相關制度,規范權力運行,主動接受監督。二是堅持“先審查,后公開”“一事一審”原則,對擬公開的各類信息,嚴格進行審查把關。凡對外公開的信息,均嚴格按照公開保密審查程序,經審批合格后再予公開,既保障了公眾知情權,又確保了不發生失密泄密事件。
(三)拓展公開形式。一是進一步發掘信息公開載體,力求信息公開更近民生、更接地氣。對照允許公開內容,堅持主動公開與依申請公開相結合、網站公開與其他形式公開相結合,通過哈爾濱市政府門戶網站、新聞媒體、報刊、雜志、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多種方式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回應公眾關切。二是積極對接黑龍江省政務服務平臺,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能力。2020年6月,省市平臺數據對接完成,哈爾濱政務服務網的互聯網申報入口正式切換至黑龍江省政務服務網,全部功能一并轉移,實現了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既定目標。
(四)務求公開實效。一是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圍繞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梳理出市司法局政務服務事項36項,先后兩次主動通過《哈爾濱日報》公布“辦事不求人”事項清單,并將36項政務服務事項全部錄入到哈爾濱政務服務網。二是制定出臺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的政策文件,及時征求意見并進行解讀,為公眾答疑解惑提供依據。全年,制定規范性文件2個,政策解讀2次。三是按照有關要求,全面開展本部門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嚴格公開范圍、內容、格式、口徑和時間,及時公開2019年決算、2020年度部門預算信息。及時在門戶網站公開財政預決算信息,切實提升部門公信力,打造陽光政務。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0年,市司法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累計88條。其中:工作動態類信息31條,雙公示類信息36條,財政信息3條,其他18條。
三、收到依申請公開情況
2020年,市司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件,全部按規定及時給予答復。
四、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產生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0年,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投訴案和行政訴訟案。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門工作力量相對薄弱,個別所屬單位和處(室)工作人員的政府信息公開意識不強;政府信息公開數量不多,信息公開形式不夠豐富,可進一步挖掘潛力等個別問題。
下一步,將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繼續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穩慎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并按照相關規定的政府信息公開主體、時限、程序、方式等要求,全面、準確、及時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二是把政府信息公開列為崗位培訓的重要內容,組織信息公開具體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三是切實增強對政務新媒體的管理,健全完善運營指標和考核制度,提高政務新媒體更新頻率,準確把握發布時間、提升內容制作水平、嚴格內容審核,減少和防止政務新媒體出現“僵尸化”“標題黨”等現象,提升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權威性與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哈爾濱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