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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哈爾濱市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規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要求和本部門工作職能,堅持依法公開為原則,做到應公開盡公開。本年度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通過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查閱,網址為:http://xxgk.harbin.gov.cn/art/2021/1/19/art_11521_98
一、總體情況
2020年,市城管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有關精神,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公開,通過完善政務公開制度機制、網站設置,拓寬公開內容和渠道,進一步提升了政務公開工作服務效能。
(一)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逐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逐步健全
積極落實政務公開工作責任制,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全面細致的分工部署,指派專人負責,建立健全重大決策信息公開制度,新增完善局屬各相關部門工作職能和機構設置等信息,積極主動推進決策和監管信息公開。嚴格遵循現行文件移交程序,嚴格執行保密審查制度,確保公開信息無泄密問題發生,按照“誰制作、誰審查、誰公開”的要求,及時準確上傳應公開信息和辦理依申請公開案件,所有案件均按程序及時答復并保存答復記錄進行歸檔。全面依法公開“六穩六保”、道路維修改造、園林綠化工程、市容環境衛生整治等情況,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認真開展行政審批、網上審批、網上便民辦事等,及時在公開發布新出法規、規章,及時梳理改廢本級制發的規范性文件,做到應公開盡公開,推進了政務公開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務公開工作長效管理機制。
(二)進一步拓寬政務公開內容和渠道,政務服務實效明顯提升
以建立健全政務公開體系為目標,借助傳統媒體和自媒體平臺擴大宣傳和政務公開效果,廣泛推廣微信、網絡等新興媒體方式,向社會連續報道疫情防控、公共衛生常識等重大工作事項和工作進展等情況;定期在報紙上通報拆違工作進度、街面亂象治理成效等城市管理情況;擴大公開內容,及時更新完善權責清單、行政許可“雙公示”目錄、財務預決算等信息;不斷拓展監督投訴渠道,設立24小時公開監督舉報熱線,充分發揮12319公共服務平臺功能,加大跟蹤處理和督促落實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加強公開解讀回應、輿情回應,充分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進一步提升了政務服務效能。
(三)努力完善公開網站設置,政務公開監督管理取得進展
積極完善門戶網站管理運行機制,加強網站運行的日常監管、網絡信息實時檢查和統計考評,及時調整政務公開欄目信息。充分發揮政務公開微信、微博靈活便捷作用,發布信息、解讀政策、服務辦事。嚴格按照市政務公開辦的要求對局政務信息公開欄目進行審核、修正,并及時予以公開,同時加強“兩微”日常監管和維護,嚴格內容審查把關,確保信息發布妥當、平穩。積極開展政務平臺巡查,及時發現問題不足,實現政府信息公開及時、安全、規范。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0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754條,其中規范性文件本年度沒有新增,市政府網站公開信息58條,信用中國(黑龍江)官網公開信息509條,黑龍江政務服務網公開信息24條,黑龍江省集中采購網公開信息46條,政務微博公開信息1733條,政務微信公開信息2965條,今日頭條公開信息768條,搜狐網公開信息1284條,制作抖音短視頻215條、快手短視頻152個,年度內參加1次政府網站政務訪談。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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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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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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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8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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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6 |
0 |
1531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4 |
0 |
67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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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2 |
-2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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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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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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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11 |
7212.14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0年通過在線和郵寄等方式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共16件,全部按時限回復,其中,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10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2件,重復申請信息并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2件,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2件。
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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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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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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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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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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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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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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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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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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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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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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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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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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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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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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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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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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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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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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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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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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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0年我局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共2件,一是我局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該案件經市政府復議后認為,我局作出的《關于信息公開對香坊區省醫院與喜家德水餃之間過道存在違章建筑進行處理的回復》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維持該回復;二是我局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該案件經道里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市城管局不是本案適格被告,裁定駁回原告起訴。原告就該案上訴至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中院認為原告對市城管局的答復申請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所調整的范圍,駁回原告上訴,維持原裁定。
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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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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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
結 |
其 |
尚 |
總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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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
結 |
其 |
尚 |
總 |
結 |
結 |
其 |
尚 |
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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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2020年,市城管局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差距,主動公開的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信息內容還不夠充實、全面,信息公開的形式和載體有待于進一步完善和豐富。2021年,哈爾濱市城管局將著重在鞏固提高上下功夫,不斷完善欄目設置,豐富信息內容,深化政務公開工作成果。
(二)改進措施
一是嚴格落實省市政務公開辦有關工作要求,全面強化政務公開工作的全局和站位意識;二是組織全局系統政務公開工作培訓和責任分解,進一步強化政務公開工作的責任和落實意識;三是全面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檢查和考核工作,進一步強化全局政務公開工作的標準和效率意識。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哈爾濱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