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號: 大 中 小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哈爾濱市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等有關規定,對2021年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整改措施。本年度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報告電子版可登陸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目進行查詢下載,聯系電話0451-86776643。
一、總體情況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統一部署和工作要求,2021年,市民宗局緊緊圍繞《哈爾濱市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方案》(哈政辦發〔2021〕26號)的目標任務,著力在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等方面下功夫,不斷提升政務公開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圓滿完成2021年度政務公開工作任務。
(一)夯實政務公開工作制度。為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市民宗局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健全完善了依申請公開制度、保密審查制度、考核監督制度,著力完善新聞發布、政策解讀、輿情回應的審核制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源頭管理,堅持用制度規范政務公開工作全過程、各環節。
(二)著力加大政策解讀力度。從制定解讀方案、明確解讀范圍、落實解讀責任、起草解讀材料、健全解讀機制5個方面入手,注重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專業性較強的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讀,特別是《宗教事務條例》、民族成份變更、少數民族中高考考生加分審核等涉及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切身利益的政策,持續加大解讀力度,有效提升政務服務效能。
(三)認真做好預決算公開。按時將市民宗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預算、決算等財政信息在政務信息公開板塊財政信息欄目中對外公布。
(四)扎實做好執行公開。及時更新市民宗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方便公眾獲取和監督,保證行政權力運行公開透明。同時,密切關注國家、省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對已公開的行政審批、行政許可項目清單做好動態調整,確保線上線下內容準確一致,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五)不斷加強執法公開。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依據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內容,全面梳理并認真編制市民宗局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目錄,按月公開“雙公示”信息臺賬,及時向社會公開抽查結果,積極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工作。
(六)全力做好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整改工作。按照國家關于開展第三方評估工作和全省政務公開評估標準的有關要求和評分標準,多次對市民宗局在市政府網站公開的各類信息情況進行了自查評估,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集中整改,有效提升了市民宗局對外公開的各類文件和信息的規范化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 |||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 |||||||||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 科研 | 社會 公益 組織 | 法律 服務 機構 | 其他 | |||||
企業 | 機構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現在訴訟的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 ||||||||||||||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 果 維 持 | 結 果 糾 正 | 其 他 結 果 | 尚 未 審 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 果 維 持 | 結 果 糾 正 | 其 他 結 果 | 尚 未 審 結 | 總 計 | 結 果 維 持 | 結 果 糾 正 | 其 他 結 果 | 尚 未 審 結 | 總 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對政務公開重要性認識不足,主動公開的意識不強;
二是公開力度還不夠大,在政策解讀方面還有薄弱環節;
三是公開內容規范程度有待提高,重點不夠突出。
(二)改進措施
一是進一步增強主動公開的思想意識。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加強對《條例》各項政策規定的解讀和宣傳,提高機關干部對開展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做好政務公開工作、主動公開各類信息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為高質量完成政務公開工作目標任務奠定堅實基礎。
二是進一步提升公開內容的規范程度。堅持以依法公開、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突出重點為公開原則,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審核制度,對主動公開信息的內容、形式、語法、錯別字等進行嚴格審查,進一步提升公開內容的質量,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水平。同時,對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關心的重大問題、重大決策要及時公開,拓展政務公開的廣度和深度,推動政務公開工作提質增效。
三是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的監督考核。認真落實監督考核制度,定期對市政府網站公開的民族宗教信息、文件等內容進行自查評估,對未及時更新的欄目、未主動公開的信息、未及時回應的訴求進行監督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作為督辦工作的重點任務,切實解決監督管理不到位的問題,以嚴而又實的監督考核推動政務公開工作提速升級。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市民宗局無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
附件:1.哈爾濱市民族宗教事務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