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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調整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關于進一步推動哈爾濱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更好滿足居民的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設的支持力度,按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有關要求,亟需出臺拉動市場、刺激消費、支持房企等階段性措施,與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關于進一步促進哈爾濱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做好政策銜接,持續優化房地產市場環境,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制定過程
《若干措施》由市住建局會同市資源規劃、發改、財政、稅務、公積金、不動產等相關部門聯合起草,期間市政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推進,嚴格履行向相關部門及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等行政規范性文件制發程序后,以市政府名義印發。
三、主要內容及解讀機構
《若干措施》涵蓋惠民及惠企兩方面內容,共二十一項政策,并配套制定了實施細則。
——惠民方面
(一)支持人才購房需求。對照市委、市政府出臺的《人才新政30條》有關條款,保持相應人才購房補貼支持力度,按照博士畢業生10萬元、碩士畢業生5萬元、本科及大中專畢業生3萬元給予購房補貼。
(二)鼓勵外地人購買商品房。對非哈市戶籍的個人在9區購買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實際購房款的2%給予購房補貼;購買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按實際購房款的3%給予購房補貼。
(三)鼓勵“賣舊買新”。對家庭在9區出售原自有住房并購買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新房建筑面積100元/平方米給予購房補貼。
(四)支持退役軍人購房需求。對退役軍人在9區購買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3萬元購房補貼。
(五)鼓勵企業購買商業、辦公用房。對在本市內注冊登記,且上一年度總納稅額達30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不包含房地產企業)在9區購買新建商業、辦公用房的,按建筑面積500元/平方米給予購房補貼,最高補貼額度300萬元。
第(一)至第(五)項政策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說明。咨詢電話:市住房保障中心(民安街184號)88370807。
(六)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實行公積金“認房不認貸”政策。
(七)規范推動“商轉公”貸款。申請人可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將符合轉貸條件的商業貸款本金余額轉成公積金貸款。
(八)優化公積金貸款政策。將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房齡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單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雙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8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
(九)支持高層次人才公積金貸款。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年齡由55周歲調整為60周歲,支持符合市高層次人才相關政策規定的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額度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40倍計算。
第(六)至第(九)項政策由市公積金中心負責解釋說明。咨詢電話: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景陽街132號)12329。
(十)提升存量房交易便捷度和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哈爾濱市房屋交易服務平臺,進一步推動存量房交易“帶押過戶”業務發展,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帶押過戶”業務試點工作。
由市住建局、市公積金中心負責解釋說明。咨詢電話:市住建局市場處87383342;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景陽街132號)12329。
(十一)支持公寓類房屋需求。對實際用于居住用途的公寓類房屋,實行居民用戶供熱、供水、供電收費標準;根據公寓類房屋所在區域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情況,實施“一區一策”統籌安置產權人家庭適齡子女入學。
由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水務發展集團、國網電力哈爾濱公司負責解釋說明。咨詢電話:市住建局供熱處87383160;市教育局84631003;哈爾濱水務發展建設集團道里供水分公司84805282、哈爾濱水務發展建設集團道外供水分公司88365317、哈爾濱水務發展建設集團南崗供水分公司53635117、哈爾濱水務發展建設集團香坊供水分公司55630841、哈爾濱水務發展建設集團平房供水分公司86529141、哈爾濱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84010017、哈爾濱市利民經濟技術開發區自來水有限公司57358910、哈爾濱市阿城供排水集團有限公司51721009、哈爾濱市雙城區通達供排水有限公司53115466、哈爾濱市呼蘭區自來水有限公司57322704;國網電力哈爾濱公司:95598。
——惠企方面
(十二)聚焦規劃統籌引領,著力打造高品質住宅項目。支持居住用地、商業商務用地兼容比例靈活處置,按同等生活圈內配比商業商務,科學合理降低用地強度和容積率。對單宗商住用地面積較大的地塊,可按多宗地同時供應或分期分批供應。明確新建項目車位配建標準。
由資源規劃部門負責解釋說明。咨詢電話:市資源規劃局86772526、松北區資源規劃局88107191。
(十三)創新居住戶型設計,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確定住宅景觀陽臺及設備平臺建筑面積和容積率計算規則,規定所有開敞陽臺水平投影面積不大于該住宅套內建筑面積的20%,按照水平投影50%計算建筑面積和容積率;每戶住宅設置設備平臺水平投影面積之和不超過5平方米的,不計算建筑面積和容積率;結構頂板高出室外地坪的高度小于等于1.5米的地下空間,其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和建筑覆蓋率。
由資源規劃部門負責解釋說明。咨詢電話:市資源規劃局86772526。
(十四)支持企業分期開發建設,分期辦理建設審批手續。支持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分期進行開發建設,分期辦理土地證及預售許可,分期分區域進行規劃核實。
由資源規劃部門、住建部門、不動產登記部門負責解釋說明。咨詢電話:市資源規劃局86772526、松北區資源規劃局88107191;市住建局(哈爾濱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服務中心84682152)、平房區住建局86501236、松北區住建局84010047、呼蘭區住建局57316488、阿城區住建局53161184、雙城區住建局53965005;市不動產登記中心87153311、松北區不動產登記中心84094154、呼蘭區不動產登記中心57365026、阿城區不動產登記中心53962923、雙城區不動產登記中心83363358。
(十五)助力企業先行進場施工,有效縮短項目開盤時間。支持提前開展地塊規劃方案設計,支持先行進場對宗地進行現場踏查和地質勘測,對總平面圖、施工圖進行提前介入開展技術審查,支持先行進場開展土地平整、搭建圍擋和施工暫設,支持項目分階段核發施工許可。
由資源規劃部門、住建部門負責解釋說明。咨詢電話:市資源規劃局86772526、松北區資源規劃局 88107191;市住建局勘察設計處87383181、市住建局審批處87153333(市民大廈總機)轉1399。
(十六)鼓勵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降低企業開發投資成本。對使用地上、地下空間進行結建式開發建設的項目,在核收地下空間土地出讓價款時,地下負一層出讓金按同地段地上一層相對應用途評估地價的10%核定,地下負二層出讓金按5 %核定,地下負三層及以下不予核收。
(十七)科學調整商業商務配比,有效推進去庫存工作。對滿足相關條件的項目,允許用地單位申請適當調整居住公建比例或商業單一用途調整為兼容其他商業用途。
(十八)綜合考慮新冠疫情三年的影響及我市施工期短的特點,合理調整開竣工時間,妥善解決企業違約問題。
第(十六)至第(十八)項政策由資源規劃部門負責解釋說明,咨詢電話:市資源規劃局86772526。
(十九)調整合同備案管理政策。不再對撤銷合同備案的次數、比例進行限制,已撤銷合同備案的房源應公開對外銷售。
由住建部門負責解釋說明。咨詢電話:哈爾濱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服務中心84682152、平房區住建局86501236、松北區住建局84010047、呼蘭區住建局57316488、阿城區住建局53161184、雙城區住建局53965005。
(二十)完善居住區公益性服務設施移交工作。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在竣工備案前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居住區公益性服務設施的接收。
由各區政府負責解釋說明。咨詢電話:道里區84541280、道外區88986158、南崗區82705744、香坊區87280100、平房區86501431、松北區84010090、呼蘭區57321230、阿城區53722134、雙城區53122820。
(二十一)加大金融對房地產行業支持力度。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鼓勵銀行機構加大對我市房地產領域信貸投放。
由市金融服務局負責解釋說明。咨詢電話:市金融服務局銀行保險和資本市場處8466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