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全市2070名特殊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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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經市政府同意,提高全市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集中養育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提高到2993元/人月,增幅達8.8%;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提高到2593元/人月,增幅達8.8%,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哈爾濱市民政局聚焦特殊兒童群體所急所盼,秉持“兒童利益優先”原則,持續提高全市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以“民生溫度”標注“幸福刻度”,兜牢特殊兒童群體“幸福底線”。
我市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居東北三省四個副省級城市前列。保障對象范圍為:具有本市戶籍的0至18周歲孤兒;享受保障的孤兒成年后繼續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高中、中專、大專、本科和碩士研究生的,繼續享受孤兒基本生活費保障。同時,明確孤兒基本生活費不計入孤兒監護人的家庭收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按規定參照孤兒標準執行。
自2021年以來,哈爾濱市已連續四年提高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此次提標惠及我市2070名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提升了我市特殊兒童群體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增進民生福祉,提升幸福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