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中心發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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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交替季節是呼吸道傳染病和消化道疾病的高發期。學校作為人員密集場所,容易引發聚集性疫情。省疾控中心發布提醒,請各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好學校傳染病防控相關工作。中小學校要按照“一案八制”,建立傳染病防控制度,落實傳染病防控措施。
1. 建立傳染病疫情及相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預案處置流程應符合實際,明確應急處置分工責任。學校要儲備一定數量的防疫物資。
2.建立傳染病疫情及相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
報告制度要明確報告人的具體崗位及其職責,明確信息報告流程。
校長是報告第一責任人。學校發現疑似傳染病患者或確診的傳染病病例時,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3.建立晨檢制度。
在每日早自習或者早晨第一節課前,對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和健康狀況。對于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的學生,要及時向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報告。傳染病流行期間,最好增加午檢,住宿制學校增加晚檢。
4.建立因病缺課登記、追蹤制度。
要組織專人登記因病缺課學生患病情況,協助疫情報告人對病情進展和轉歸進行跟蹤,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5.建立復課證明查驗制度。
學生被確診為法定傳染病或其他需要報告的傳染病,需提供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證明病愈,方可返校復課。
6.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
中小學校每年組織1次在校學生健康體檢。學校要將健康體檢結果納入學校檔案管理內容。學校要根據健康指導建議,研究制定促進學生健康的措施。
7.建立學生免疫規劃的管理制度。
小學要對所有入學、轉學、插班兒童開展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其他類型學校根據疾病防控的需要確定是否查驗。
8.建立傳染病預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制度。
學校每學期都應安排日常傳染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內容包括常見傳染病基本知識、傳播途徑和預防措施等。
9.建立通風、消毒等制度。
學校應保持教學區域、宿舍、公共衛生間等場所的空氣流通。對人員密集室內場所、高頻接觸物體表面,定期進行清潔、消毒。
學校傳染病防控應遵循傳染病發生發展的基本規律,按照科學防治、依法管理、分類指導、家校聯防、教醫聯控原則,抓住時間、人群、場所、措施、保障等關鍵環節,守護學生健康,筑牢校園健康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