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部門解答《黑龍江省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辦法》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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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部分省本級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對今年起實行的省本級職工基本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存在很多誤解和疑問,并通過12393醫保熱線等渠道咨詢有關問題。經梳理匯總,醫保部門給予統一答復如下:
一、《黑龍江省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辦法》政策依據是什么?文件出臺前,是否征求了參保人員意見建議?
2021年4月,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基本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在全國范圍內推行職工基本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改革,將門診費用納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改革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為貫徹落實國家文件精神,2021年12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黑政辦規〔2021〕44號),明確了我省職工基本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標準、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和適用范圍等有關規定;文件印發前,省醫保局于2021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在局官方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了意見建議。
2022年12月,省醫保局會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辦法〉的通知》(黑醫保發〔2022〕58號),對省本級職工基本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標準、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和適用范圍等作出了具體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實行。我省相關政策均按國家規定制定。
二、為什么從今年起省本級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劃入額度變少了?現在每月劃入的額度是怎么計算的?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是醫保基金的組成部分,不能簡單理解為參保人員個人財產。退休人員個人和單位都不繳費,每月仍然劃入一部分資金到個人賬戶中,這部分資金來源于參保單位為在職職工繳納的醫保費。改革前,省本級在職職工個人賬戶資金包括職工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繳費,45周歲以下參保人員劃入比例為3.1%,45周歲以上參保人員劃入比例為4%;退休人員個人和單位均不繳納基本醫保費,個人賬戶按照退休人員退休金的5%劃入。改革后,在職職工個人賬戶按照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計入,即個人繳費部分劃入個人賬戶。退休人員按照省本級改革當年平均養老金水平的2%左右劃入個人賬戶,劃入額度為90元,相當于省本級2021年平均養老金水平的2.2%,高于國家規定標準。
三、個人賬戶劃入額度變少了,就醫購藥的費用該怎么解決?
目前,如果省本級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有需求,可以就近選擇在醫保定點醫院門診就醫購藥,按規定享受職工基本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或者選擇在醫保定點藥店使用個人賬戶購藥。同時,省醫保局正在加緊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力爭年內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提供的用藥保障服務納入門診保障范圍,支持外配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結算和配藥,充分發揮定點零售藥店便民、可及作用。屆時,參保人員在定點藥店購藥也可以享受職工基本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待遇。請及時關注“龍江醫保”微信公眾號,獲取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