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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在《新時代龍江人才振興60條》人才政策解讀專場新聞發布會上,省科技廳黨組書記郭大春詳細解讀“人才振興60條”在人才的平臺建設方面的新舉措新亮點以及重點支持的內容。
圍繞支持“雙一流”建設,加大資金投入,堅持“財為才用”,將高校“雙一流”建設支持資金由原來的每年5億元增加到10億元,明確規定用于人才引進培養和團隊建設資金比例不得低于50%。
圍繞服務產業發展需求,首批支持建設30個省級現代產業學院,給予每個學院最高200萬元獎補資金;增加專項資金額度,加大對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工院校發展和“政校企”技能人才培養聯盟建設的扶持力度,對于新認定的世界技能大賽國家級項目集訓基地,給予500萬元資金支持,對于新建立的國家級和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分別給予500萬元和300萬元的補助。
加大獎補支持,推動平臺量質齊升。對新獲批準建設期內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省財政一次性核定補助金額,按建設進度分期撥付;對新認定的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財政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的資金補助;對實質引進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的分支機構,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鼓勵高新技術企業擴大規模。對新認定的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省財政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和100萬元。
鼓勵創業孵化載體向專業化、精細化方向發展。對孵化載體孵化科技型企業等情況開展績效評價,擇優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獎勵;對于成長為國家級的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專業化眾創空間,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的獎勵。
初創期給予建設資助。對于實繳注冊資本300萬元以上、具有穩定的研發團隊,屬初創期內且備案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視資本金到位額度和上年度研發經費支出額度,給予最高200萬元建設資助。
高層次人才領辦創辦給予支持。對于由國家高層次人才領辦創辦,且本人持股10%以上的新型研發機構,初創期給予最高400萬元的建設資助,建成后給予最高600萬元的績效后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