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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以及如何在企業開辦直通車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服務說明。
據介紹,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可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公積金賬戶并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后,可申請將在原繳存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該中心。目前,哈爾濱公積金中心與省直、電力、農墾分中心以及森工中心之間的個人賬戶轉移接續業務按照同城轉移辦理,職工在調入單位開戶即可辦理轉移接續手續,無需穩定繳存6個月(含)以上。
目前,職工可線上和線下辦理。線下辦理時,由職工本人辦理的,需職工填寫《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向中心業務網點申請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的,需持職工填寫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同時出具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