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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層房屋漏水、老房年久失修……隨著時間推移,哈市近20年來建成的小區將逐漸進入維修、更新、改造頻繁階段。據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伴隨著“房齡”逐年增加,“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維修資金對于及時養護維修,延長房屋使用年限,提升居住幸福感,發揮的積極作用將更加明顯。
有市民疑惑,如果房屋被拆遷了,其結余的維修資金是否可以申請退還。按照《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因拆遷、自然災害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房屋滅失的,由業主持身份證件和市、區房屋征收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證明,到市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辦理其維修資金分戶賬資金余額的提取和賬戶注銷。對于要件齊全的,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將維修資金賬戶余額全部退還房屋權利人。
據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著公眾對《哈爾濱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試行辦法》認知度的提升,市民對商品房買賣轉移登記中的繳存意識都有所提高。但有少部分業主仍對繳存住房專項維修資金認識不足,把維修資金的繳納當作一筆購房后的支出。事實上,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是為房產保值增值所作的一筆投入。“房屋本身是有壽命的,收取維修資金的目的就是為了在房屋保修期滿后或進入中期、末期時,對小區物業的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以延續房屋的壽命。”
“不少居民分不清物業費與維修資金的區別。”該負責人表示,專項維修資金與物業服務費是“兩筆賬”,維修資金是專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包含在物業服務費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