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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指導方案》已于近期實施,許多有加裝電梯需求的居民開始進行前期謀劃。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事宜涉及住建、財政、規劃、市場監管、公積金中心等多個部門和單位,流程專業性較強。小區居民在安裝電梯前,有哪些案頭工作需要做、安裝過程中哪些問題易出現……對此,省電梯安全技術協會負責人對相關熱點問題進行了解答。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考慮哪些條件?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所需條件為住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權屬證明;未來5年未被列入房屋征收范圍;未被列入危險房屋范圍;4層及以上(不含地下室)非單一產權的無電梯住宅(不含原有設計已預留電梯井道,尚未安裝電梯設備的住宅)等。
除了滿足上述條件外,還要考慮安裝現場是否存在影響加裝的因素:如擬加裝電梯的位置是否有加裝的空間,即除了電梯井占據的空間外,地面上是否影響消防車通行道路,是否有道路、綠地綠化需要占用,地下是否有管道溝(如下水道、暖氣管道、電梯電線、燃氣管道等)及其是否需要遷移,樓體所配電力負荷是否夠用,電梯井道與樓體連接方式對樓體受力產生影響時樓體如何加固等等。這些問題需要通過專業、有資質的企業現場勘察和安全鑒定后,方可確定。
政府補助資金如何分配?
補助資金是針對加裝電梯政策支持性的補助,只針對加裝電梯項目的出資業主。補貼資金分配方式包括:一是由加裝電梯總包單位墊付加裝電梯工程款后,由業主領取后再付給總包單位;另一種形式就是由業主全額支付加裝電梯工程款,補貼資金由出資加裝電梯的全體業主領取。業主在謀劃加裝電梯初期,就應該明確一旦補助資金到位,相關資金如何分配。
如何選購加裝電梯設備?
目前電梯制造技術比較成熟,凡是取得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的電梯制造單位生產的電梯,均可列為選擇范圍。但要注意以下幾點:一、電梯主機和控制系統應選擇市場上通用性比較強的,維修和更換部件比較便利;二是對轎廂、轎門、層門、導軌等主要部件的材質要求,應高于國家相關規范規定的標準;三是安全措施(如應急照明、報警裝置、停電應急救援裝置等)和保溫、通風設施等應符合規范規定和實際需要;四是注意制造單位的市場形象,盡量選用制造單位在市場上成熟度比較高的產品。
在謀劃加裝電梯階段還應注意哪些問題?
有加裝電梯意愿的業主在謀劃階段注意以下問題:
慎重選擇委托申請人單位,防止有人借機斂財、詐騙;征詢業主意見工作要做細,充分溝通,尊重廣大業主的意愿,尤其是要做好持反對意見業主的思想工作,搞好鄰里和睦相處。
在委托申請人前,可籌集少量資金用于項目前期謀劃費用,最好不要一次性集齊,避免出現不能加裝電梯時產生資金糾紛;在加裝方案確定、經區住建部門審核通過后,所需的資金應存進居民和加裝電梯總包單位共同監管的銀行賬戶內,并按工程進度分批撥款,最后應留有一部分質保金,等電梯驗收合格投用一段時間后再撥付給加裝電梯總包單位。
居民意見不統一怎么辦?
《哈爾濱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指導方案》中規定,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由擬加裝電梯的單元全體業主自行協商,經本單元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參與表決者中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本單元其他業主無反對意見,達成加裝電梯意愿,形成書面決議。
但需要注意的是,其中有一戶業主持反對意見,加裝電梯就難實施。如果有業主持反對意見,可以了解其反對的原因,并積極尋找解決辦法。協商不成,可以由社區居民委員會牽頭組織調解,經調解無法達成一致的,相關業主可依法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解決。大多數情況下,業主間可本著鄰里和睦、互相支持情況下推進電梯加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