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號: 大 中 小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繳存人: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優(yōu)化租房提取政策,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減輕租房職工經濟負擔,根據我市住房租金水平的變化和職工支付租金實際需要,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xiàn)就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區(qū)(包括呼蘭、阿城、雙城)職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限額由18000元/年調整為26400元/年;縣(市)職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限額由12000元/年調整為19200元/年。
二、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