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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和促進冰雪運動及冰雪運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激發冰雪經濟活力,我市擬制定《哈爾濱市冰雪運動及冰雪運動產業發展促進條例》。現將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布,希望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踴躍提出寶貴意見或者建議,所提意見或者建議可以通過書信方式或者電子郵箱反饋市司法局。
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5年5月25日
書信郵寄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香坊大街160號哈爾濱市司法局立法處,郵編:150036。(請在信封上注明“市冰雪運動及冰雪運動產業發展促進條例征求意見”字樣)
電子郵箱:hrb4923@163.com
哈爾濱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3日
哈爾濱市冰雪運動及冰雪運動產業發展促進條例
(草案征求意見稿)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群眾性冰雪運動
第三章 青少年冰雪運動
第四章 冰雪競技運動
第五章 冰雪運動產業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和促進冰雪運動及冰雪運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激發冰雪經濟活力,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冰雪運動及冰雪運動產業發展促進工作。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冰雪運動是經國際體育組織認定和國家體育主管部門批準開展的冰雪運動項目,以及具有增強體質、娛樂身心作用的民族、民間傳統冰雪運動項目。
第四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冰雪運動及冰雪運動產業發展促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對冰雪運動及冰雪運動產業發展促進工作的組織和領導。
第五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冰雪運動及冰雪運動產業發展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并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對冰雪運動及冰雪運動產業的投入。
第六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冰雪運動及冰雪運動產業促進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政策制定,督促檢查政策落實,協調解決促進冰雪運動及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協同做好冰雪運動及冰雪運動產業發展促進工作。
第二章 群眾性冰雪運動
第七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將群眾性冰雪運動納入本行政區域的全民健身實施計劃。為青少年上冰雪、市民上冰雪等群眾性冰雪健身活動創造必要條件。
第八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群眾性冰雪運動宣傳和推廣。深入發掘群眾喜聞樂見的民俗傳統冰雪項目,因地制宜推進群眾性冰雪賽事活動建設,引導群眾參與適宜的冰雪運動。
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等傳統媒體和互聯網站等新媒體應當加強對全民冰雪健身活動的宣傳報道,普及科學健身知識,增強公民健身意識。
第九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定期舉辦本行政區域的群眾性冰雪賽事活動。
全市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社會團體應當結合自身特點,組織成員開展群眾性冰雪賽事活動。
全市各級冰雪類單項體育協會應當將普及推廣冰雪運動項目和組織開展群眾性冰雪健身活動列入工作計劃,并對群眾性冰雪賽事活動給予指導和支持。
第十條 鼓勵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結合自身條件組織本單位人員開展群眾性冰雪賽事活動。
鼓勵全民健身活動站點、體育俱樂部等群眾性體育組織開展群眾性冰雪健身活動,宣傳科學健身知識;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給予支持。
第十一條 組織大型全民冰雪賽事活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的規定,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二條 鼓勵全市冰雪類體育協會或者專業體育組織依法開展群眾性冰雪健身活動、組織冰雪運動競賽,開展冰雪運動教育,培養冰雪運動人才。
第十三條 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公益性的滑冰場,免費向社會開放。
鼓勵具備條件的區縣(市)建立公益性的滑雪場、滑冰館等冰雪健身活動場所,免費或者低收費向社會開放。
鼓勵全市各級企事業單位、高職高專、中小學等冰雪運動設施向社會開放。
第十四條 鼓勵全市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開展公益性大眾冰雪運動體驗項目。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政策支持。
第十五條 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全民健身場所的冬季利用率,在每年冰雪季對轄區內因季節性閑置的全民健身場所,根據場所條件因地制宜開展適宜的冰雪健身運動。
第十六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冰雪項目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管理和服務工作,增加冰雪項目社會體育指導員在全市社會體育指導員中所占比例。
鼓勵體育教師、冰雪項目體育教練員等體育專業技術人員從事社會體育指導工作。
第三章 青少年冰雪運動
第十七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完善青少年冰雪運動投入機制,推動青少年冰雪運動的開展和普及,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發展青少年冰雪運動。
第十八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支持有條件的中小學校將冰雪運動納入體育與健康課程專項運動項目。
符合條件的公辦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專(兼)職冰雪項目體育教練員崗位。支持優秀冰雪項目退役運動員轉崗擔任公辦學校體育教練員,對符合條件的退役運動員,在體育教練員招聘中可在履行相應程序后按照相關政策適當簡化招聘程序。
第十九條 鼓勵學校建立以冰雪運動項目為重點的運動隊、俱樂部等課余體育健身活動組織,開展相應的健身活動,培養學生冰雪運動興趣和運動技能。有條件的可組建高水平或者較高水平運動隊,培養競技體育后備人才。
第二十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在傳授冰雪運動知識技能、組織冰雪運動訓練、舉辦冰雪運動賽事活動、管理冰雪運動場地設施等方面為學校提供指導和幫助,并配合教育行政部門推進學校冰雪項目運動隊建設。
第二十一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結合實際,定期組織本地區學生(青年)冰雪運動會。
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定期舉辦全校性的冰雪運動會和冰雪運動交流活動。
鼓勵公共冰雪運動場地設施免費向學校開放使用,為學校舉辦冰雪運動會提供服務保障。
第二十二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應當開展“運動隊開放日”活動,定期將冰雪項目運動隊的場館資源、訓練資源有序向青少年開放。
鼓勵社會滑雪、滑冰場館對青少年免費或者低收費開放,延長開放時間。
第二十三條 鼓勵冰雪項目運動隊(員)進中小學校開展健身指導服務活動。
鼓勵優秀冰雪項目俱樂部、體校與中小學校開展聯動共建活動,為學生進行指導服務。
第二十四條 鼓勵企業、冰雪類單項體育協會、冰雪項目俱樂部依法依規開展青少年校外冰雪運動培訓。
第二十五條 建立健全冰雪項目青少年賽事體系,依法依規開展覆蓋各學段的冰雪競賽和展示活動。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應當聯合制定本級年度學生競賽計劃,完善和規范學生冰雪項目競賽制度,并向社會發布。
第四章 冰雪競技運動
第二十六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做好冰雪競技項目資金支持保障工作。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投入機制。
第二十七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體育運動學校和體育傳統特色學校建設,鼓勵、支持開展業余體育訓練,培養優秀的競技體育后備人才。
第二十八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冰雪競技項目人才梯隊和運動員保障體系建設,完善優秀運動員、教練員相關支持政策。
合理確定市級冰雪運動專業隊運動員、教練員總體規模,進一步暢通優秀運動員、教練員進入市級冰雪運動專業隊渠道。
第二十九條 支持冰雪項目運動隊有針對性地開展外訓外賽、聘請外籍冰雪人才執教。
鼓勵和支持冰雪項目運動隊跨省市聯合培養冰雪運動員和跨地域跨項目選材,擴大冰雪項目后備人才來源。支持沒有組建青年隊的運動隊伍,成立專業青年隊,形成自我供血機制。
第三十條 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培養高水平冰雪項目運動員。對符合條件的訓練運動員輸送至省(市)優秀運動隊和代表哈爾濱市、黑龍江省、中國參加重大冰雪體育賽事獲得成績的,按照相關政策給予訓練機構獎勵。
鼓勵和支持高水平冰雪項目教練員、運動員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創建冰雪運動俱樂部等冰雪運動培訓機構,或者到冰雪運動俱樂部任職。冰雪領軍人才在我市創辦冰雪運動培訓機構,可以按照相關政策給予補助。
第五章 冰雪運動產業
第三十一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和鼓勵企業從事冰雪運動賽事表演、冰雪運動技能培訓、冰雪運動休閑健身、冰雪運動裝備制造等冰雪運動產業。并保障冰雪運動產業企業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
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依據自然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合理引導,實現冰雪運動產業各具特色、差異發展。
第三十二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科學整合冰雪運動產業資源,扶持冰雪運動與冰雪文化、冰雪旅游、冰雪裝備等項目融合發展。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完善冰雪運動消費鼓勵政策,創新冰雪運動消費引導機制,擴大節假日冰雪運動消費,拓展冰雪運動消費空間。
第三十三條 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推動社會資本結合氣候、地貌、生態等自然資源和人口資源條件因地制宜,在科學選址,合理布局的基礎上,參與具有相應規模的滑冰滑雪等冰雪運動場館場地建設。
鼓勵和支持具備條件的冰雪運動場館場地根據需要改建、擴建、增容,完善場地設施功能和配套服務設施,提升服務水平。
第三十四條 鼓勵和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引進承辦冰雪運動賽事,培育具有本埠特色的標志性冰雪運動賽事活動。對舉辦國家級、省級冰雪賽事活動的,按照相關政策給予補助。
第三十五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對冰雪運動產業企業的服務指導。
冰雪運動產業企業應當強化和創新管理,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企業治理結構,規范經營行為,建立健全企業決策機制,形成有效內部監督和風險防控機制,促進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第三十六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民營資本投資冰雪運動產業,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進入冰雪運動行業,不得設置或者變相設置不平等的市場準入條件。
第三十七條 鼓勵冰雪運動產業企業加強科技創新,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
支持冰雪運動產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競爭力。冰雪運動產業企業達到規定條件的,應當給予補助等相關扶持政策。
支持冰雪運動產業企業開展標準化創新和標準實施應用,主持或者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達到規定條件的,按照相關政策給予獎勵。
第三十八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結合實際制定人才政策,為冰雪運動產業企業引進、留住、用好人才提供住房、落戶、子女入學和配偶就業等支持。
支持冰雪運動產業企業與高等學校、科研機構、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共建實習實踐基地,培養企業所需人才。
支持冰雪運動產業企業培養高技能人才,對國家級、省級、市級優秀高技能人才,按照規定給予獎勵和補助。
第三十九條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對冰雪運動產業企業的授信評價機制,依法依規提高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等產品的比重,合理確定貸款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開發無還本續貸、循環貸款或者其他創新型續貸等符合冰雪運動產業企業發展需求的創新型融資產品。
鼓勵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擴大融資擔保規模,提高對冰雪運動產業企業的擔保能力。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設立創業投資基金、建立各類風險投資機構,為冰雪運動產業企業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提供資金支持。
第四十條 冰雪運動產業企業按照國家和省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條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