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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哈政辦發〔2024〕16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和《黑龍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2021年省政府令第4號)等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哈爾濱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規范法定程序。列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要求,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決策草案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討論。
二、落實工作責任。列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按有關要求認真組織實施,落實責任分工,把握時間節點,確保按時完成或者按照市委、市政府規定的完成時限進行調整。
三、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市委、市政府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實際,確需對目錄進行調整的,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認真研究論證,充分闡明理由和依據,提出具體意見報市政府審定。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5月14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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