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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哈爾濱市居家社區
養老服務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發〔2024〕22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哈爾濱市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哈爾濱市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建設哈爾濱市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示范區的決策部署,大力提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水平,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聚焦老年人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需求,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突出問題導向,強化系統思維,狠抓標準示范,緊緊圍繞打造“一刻鐘”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圈,持續推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提質增效,讓老年人享有“床邊、身邊、周邊”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促進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為奮力譜寫“幸福龍江”新篇章提供重要支撐。
(二)工作目標
力爭到2025年年底,全市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功能進一步完善,設施覆蓋面進一步拓展,服務專業化水平大幅提高,養老事業產業協同發展效應顯著提升,為全省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發展提供能借鑒可復制經驗。
——2024年5月底前,各區至少打造2個以上規范化標準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示范中心(站點)、1個以上運行良好的“飯堂+學堂”等樣板助老餐廳;各縣(市)至少打造1個以上規范化標準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示范中心(站點)并開展助餐服務。
——2024年12月底前,全市建成標準化、規范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街道占比達到70%;各區助老餐廳(點)實現標準化運行,各縣(市)至少城關鎮街道范圍內開展助餐服務;各縣(市)打造1個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各區縣(市)建制村或較大自然村至少建成1所村級鄰里養老互助點。
——2025年12月底前,全市建成標準化、規范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街道占比達到100%,標準化規范化助老餐廳(點)服務網絡向社區、鄉鎮延伸,服務覆蓋面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標準化建設
1.統籌做好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布局。依據老年人口分布和養老設施需求等情況,科學合理配置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資源,在哈爾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體系下,編制《哈爾濱市養老服務設施空間布局規劃(2025—2035年)》。支持利用閑置存量場所改建養老服務設施。經規劃實施評估論證的存量空間,可依法適當增加容積率,完善城市服務功能。2024年5月底前完成編制規劃準備工作,2025年6月底前完成編制工作。〔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資源規劃局、市發改委,各區縣(市)政府〕
2.大力推進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嚴格落實《哈爾濱市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條例》,新建住宅小區按照每百戶建筑面積不低于30平方米標準配套建設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已建成住宅小區按照每百戶建筑面積不低于20平方米標準配置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用于配置社區老年人照護中心(建筑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居家養老服務驛站(建筑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和助老餐廳等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設施。堅持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和適度新建相結合的原則,完善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點等老年助餐服務設施配置,優化功能布局,建立完善規章制度,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上墻,接受社會監督,實行“統一標識、統一牌匾、統一制度”。〔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資源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各區縣(市)政府〕
3.著力推進特殊困難家庭適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堅持一戶一案、一人一策的改造原則,對納入分散供養特困供養對象、低保和低保邊緣、脫貧人口、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分散供養優撫對象和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中符合條件的老人,給予最急需的居家適老化改造。支持新建小區和老舊小區改造、城中村改造將無障礙適老化納入建設范疇。到2025年年底,全市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累計完成15807戶。〔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衛健委、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殘聯,各區縣(市)政府〕
4.加強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建設。以開展居家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為契機,以滿足經濟困難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需求為核心,通過政府引導、政策扶持、資金補貼和市場運作等方式,開展困難老年人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工作,通過配備智慧化設備產品、無障礙改造、提供居家上門服務,實現養老機構專業照護服務延伸至老年人家中,并逐步向社會老年人提供多樣化居家養老服務,建立居家、社區和機構相銜接的專業化照護服務體系。鼓勵醫療機構綜合自身服務能力,按照相關診療規范,開展符合相應資質要求的服務項目。采取健康指導、健康宣教、上門隨訪等方式,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家庭。2024年5月底前,全市建成家庭養老床位5000張。〔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各區縣(市)政府〕
(二)促進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多元化供給
1.引導服務主體多元參與。一是通過采取“街企共建”“企業投建”“社會整合”等有效方式,建立“個人出一點、企業讓一點、政府補一點、集體添一點、社會捐一點”的多元籌資機制,引導企業提供大多數老年人可負擔、穩定可持續的普惠養老服務。二是鼓勵養老機構與社區簽約,承接社會化養老服務,開展老年人健康檔案建立、服務轉介、老年教育、助餐等服務;支持養老機構轉型升級為嵌入式養老服務綜合體,承接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喘息服務、助浴服務等,增加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供給。三是支持引導專業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與社區文體娛樂、醫療衛生等功能設施共建共享,在街道轄區內形成“一刻鐘”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圈。引進國內外知名養老企業,推進養老服務規模化、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到2024年年底全市培育連鎖化、專業化、品牌化養老服務企業5家以上,到2025年年底達到10家以上。〔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哈爾濱老年人大學,各區縣(市)政府〕
2.推動服務功能多元拓展。一是街道級老年人日間照護中心至少具備生活照料(短期托養)、康復保健、精神慰藉、助餐、智能呼叫等“5+X”項服務功能。社區養老服務驛站至少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等“3+X”項服務。二是獨立助老餐廳在為老年人提供營養餐食的基礎上,量力而行增設老年學堂功能,根據環境條件開展老年人喜聞樂見的健康講座、手工藝術、興趣小組等活動,打造“飯堂+學堂”微型養老驛站。三是推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作,提高老年病防治水平,推進老年健康領域科研成果轉化,面向社區老年人開展遠程會診、義診、巡診。鼓勵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場所,為社區高齡、重病、失能和部分失能等行動不便老年人提供醫養結合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哈爾濱老年人大學,各區縣(市)政府〕
3.促進服務模式多元并舉。一是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利用現有服務場所建設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站點,有針對性地為所服務居住區提供多元化、個性化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二是支持國企布局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引導國有企業結合主責主業積極拓展銀發經濟相關業務,或提供場地設施用于養老服務。對市、縣兩級國有企業閑置的房屋資源進行摸底清查,鼓勵國有企業利用閑置房產參與建設運營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探索納入政府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建設運營補貼對象范圍。三是鼓勵房地產企業在設計、建設、裝修房屋過程中融入適老化元素,為有需求的購房者提供適老化“精裝包”。四是積極培育本地家庭適老化改造企業,聚焦家庭無障礙環境提升、設施設備更換、智能技術應用、老年用品配置,逐步完善家庭適老化改造評估機制,引入市場化機制,為有需求的特殊困難家庭老年人提供高品質、個性化適老化改造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各區縣(市)政府〕
(三)著力探索農村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普惠化路徑
1.打造區域養老服務中心。以農村敬老院為依托,發揮示范輻射作用,為老年人提供日托、探視、助餐、保健、生活照料、文化娛樂等養老服務。支持當地養老機構、餐飲場所等開展老年助餐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各區縣(市)政府〕
2.建設村級鄰里互助點。依法合規利用閑置校舍、廠房、村部等資源,組織農村留守婦女、低齡老年人等開展互助服務,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各區縣(市)政府〕
3.創新“黨建+農村養老”服務模式。充分依靠農村基層黨組織,倡導農村地區黨員干部與留守、高齡、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結對幫扶,保障村級鄰里互助點可持續運營。〔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各區縣(市)政府〕
4.探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日間照料室”農村養老新模式。鼓勵拓展助餐、助浴等養老服務功能,將專業服務延伸到農村。〔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各區縣(市)政府〕
(四)推進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智慧化賦能
1.建設完善市級智慧養老服務平臺。依托省養老服務信息平臺,補充完善市級功能。以養老服務安全監測、服務監督、信息共享、數據分析四大功能為基礎,向區縣(市)開放網絡端口,匯聚線上線下資源,有效鏈接老年人和養老服務主體,精準對接養老需求與供給。2024年年底前,根據省養老服務信息平臺運行情況,完成市、縣兩級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建設和對接。〔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營商環境局,各區縣(市)政府〕
2.加快智能化養老產品應用。圍繞社區老年人照護中心(居家養老服務驛站)功能發揮,開發研制“冰城養老地圖”及APP小程序,實現“線上接單”“線下服務”智能化服務模式。推動服務平臺與移動終端、可穿戴設備、服務機器人等智能設備鏈接,為高齡、空巢、特困等老年人安全預警提供保障。同步推廣智能護理機器人、家庭服務機器人、智能防走失終端等智能設備應用,提升居家老年人養老品質,打造“無圍墻”的養老院。〔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營商環境局,各區縣(市)政府〕
(五)推動銀發經濟融合化發展
1.開發養老服務輔具用品。一是積極開發老年人服裝服飾、日用輔助產品、生活護理產品、康復訓練及健康促進輔具等老年用品市場。二是鼓勵研發適合老年人咀嚼吞咽和營養要求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配方食品,重點開發應用適老化日用產品和老年休閑陪護產品。三是推動助聽器、矯形器、拐杖、假肢等傳統功能代償類康復輔助器具升級,培育工大機器人、融智醫康等科技企業迭代研發智能輪椅、移位機、康復護理床等生活照護產品。四是擴大認知障礙評估訓練、失禁康復訓練、用藥和護理提醒、睡眠障礙干預等領域相關設備產品供給。2024年5月底前,各區有3所社區老年人照護中心(驛站)設立老年人輔具用品展示租賃站點;到2025年年底,各區社區老年人照護中心老年人輔具用品展示租賃實現全覆蓋,各縣(市)城關鎮設立老年人輔具用品展示租賃站點。〔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各區縣(市)政府〕
2.打造養老服務商業新業態。一是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和企業圍繞老年人預防保健、慢性病治療、康復護理、生活照料、應急救援、電子商務、文化娛樂和休閑旅游等服務需求,開發引進安全有效的老年用品用具。二是引導商場、超市設立老年用品專區專柜或便捷窗口,鼓勵批發市場經營老年用品,開辟老年用品展示、體驗場所。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和產品進入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加大優秀智慧產品和服務的宣傳推廣力度。到2024年年底,培育養老商品用品展示銷售平臺(商城)2家,2025年年底達到10家。三是推廣老年學堂經濟,依托國家開放大學、老年人大學搭建的老年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建立老年教育資源庫和師資庫,支持利用社區養老服務場所開展老年教育,緊跟“互聯網+教育”科技發展步伐,為老年人提供豐富的網上學習資源。〔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哈爾濱老年人大學,各區縣(市)政府〕
3.推進文旅康養等涉老相關產業發展。一是充分借助“爾濱”冰雪旅游熱契機,發揮樞紐城市的區位優勢、生態環境優勢及歷史文化優勢,利用濕地、森林、溫泉等特色資源,積極推進生態養老產業發展。拓展旅居、健康和養生養老等新型消費領域,整合一批集休閑度假、醫療服務和養老服務于一體的旅游健康綜合體。二是依托哈爾濱新區、各類開發區和園區,積極發展養老服務產業,打造國家級大健康服務基地,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區域特色的健康服務產業聚集地。三是培育銀發經濟領域龍頭企業。支持養老服務企業連鎖化、集團化發展,鼓勵行業協會分品類舉辦優質渠道對接會,培育養老服務品牌。四是支持養老服務與餐飲、體育、家政、金融、地產等行業相互融合,促進銀發經濟多元化發展。到2024年年底,挖掘2家以上符合老年人特點的適老旅游健康綜合體,2025年年底達到5家。〔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投資服務局、市文廣旅游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
2023年12月—2024年2月底,建立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制定方案,召開建設省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示范區工作部署會議。此項工作已完成。
(二)工作推進
2024年3月—5月底,開展階段性工作,原有典型提升完善與高標準新建同步推進,立足現有成熟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新型示范站點,初步形成可借鑒可復制的典型示范點,做好全省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現場會準備工作。
2024年6月—2025年10月底,各區縣(市)政府、市直各部門按照本方案任務部署,參照任務分解表,嚴格按照時間節點、任務目標推動工作落實。各區縣(市)每季度將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資金投入使用情況、亮點成果等形成階段性工作總結報市民政局。
(三)考核評價
2025年11月—12月底,進行整體考核評價。由市民政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按職能分工,對工作推進情況、建設示范區總體情況進行考核評價,通報建設情況,挖掘典型經驗,形成典型案例匯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聯席會議工作機制,以民政、財政、發改、衛健、資源規劃、住建、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明確具體分工和職責。各區縣(市)要把加強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工作列為本地黨委、政府重要工作,成立相應組織,形成相互協作、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大政府對企業扶持力度,支持社會組織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重點在社會關注的水電氣民用價、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資金補助、運營獎補等方面進行有益探索,減輕企業運營壓力。同步探索將申請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對象從65周歲以上人群擴大到60周歲以上人群,提高老年人受益面,擴大需求市場。倡導社會各界進行慈善捐贈,形成財政資金、社會資本、慈善基金等多元結合的投入機制,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
(三)提高人才素養。充分借助教育資源優勢,聯合院校開設康復治療技術、老年人保健與管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等專業。依托省民政職業技術學校、省市養老協會等機構組織,為養老從業人員和相關就業群體開展養老護理職業培訓,力爭做到應訓盡訓、人人持證。建立養老服務從業人員信用評價體系,推進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規范化管理,探索設立養老護理員入職補貼、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助,提高職業待遇。
(四)強化監督考核。針對建設全省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示范區的專項工作、專項任務,按照市級職能部門和區縣(市)政府承擔的工作內容,由市民政局等相關部門結合職能任務督查專項任務的執行和落實情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確保建設示范區工作取得實效。
(五)擴大輿論宣傳。通過報刊、電視、網站、微信、微博等媒體和社區(村)宣傳欄等載體,廣泛宣傳報道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示范區建設等工作,營造尊老、愛老、助老的良好氛圍,推行積極的養老文化,提升全社會參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意識,形成家喻戶曉、廣泛參與的良好局面,讓更多老年人得到便利和實惠。
附件:1.創建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示范區任務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