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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哈爾濱市緊緊圍繞《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努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實現新突破。
一、加強統籌謀劃,整體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制定實施法治政府建設規劃。出臺《哈爾濱市法治政府建設行動方案(2021—2025年)》及其重要舉措分工方案,明確強化突發事件依法處置等35項主要任務。
(二)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問題。嚴格執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城市軌道交通管理、亞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區管理、國土資源執法委托等重要立法事項。
(三)深化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推進第二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松北區“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打造法治化政務服務環境”被中央依法治國辦授予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
二、優化政府機構職能,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完善基層職責體系。出臺《關于推行鄉鎮(街道)職責任務清單建設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高質量推進全市鄉鎮(街道)職責任務清單建設工作,道里區和賓縣率先完成試點工作。
(二)嚴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全國一張清單”管理工作,在全省率先印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通過12345熱線等渠道,征集整改違反市場準入問題線索4件。
(三)持續推進“一業一證一碼”。以哈爾濱新區、哈經開區為試點,在全省率先推行“碼上誠信”“信用代證”改革,目前已為全市96家企業發放“碼上誠信”許可證和“信用報告”。
(四)暢通政企溝通渠道。采取“政商沙龍”“政商直通車”等方式,開展政商交流活動533場,參與市場主體3.5萬余個。優化升級企業開辦直通車2.0系統,將企業營業執照、印章和稅務等辦理時間壓縮至2小時內辦結,為新登記的16.3萬戶市場主體減免開辦費用826萬元。
三、加強政府立法工作,以良法促善治助發展
(一)推進重點領域立法。提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哈爾濱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草案)》、《哈爾濱市中央大街步行街區管理條例(草案)》、《哈爾濱市亞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區條例(草案)》,出臺《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于委托實施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方面行政處罰的決定》。
(二)開展立法后評估工作。堅持自行評估與委托第三方評估相結合,評估梳理物業管理、冬季江上安全管理等有關政府規章,組織專家完成《哈爾濱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實施后評估工作。
(三)堅持立改廢釋并舉。按照國家和省關于開展涉及民法典等清理的有關要求,對我市現行有效的98部法規規章和1284件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廢止10部政府規章和163件規范性文件,提報市人大常委會廢止5部地方性法規。
四、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和程序
(一)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落實《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規則》,嚴格執行社會公示、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程序,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年度立法計劃等均經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審定,集體討論率達100%。
(二)制定公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印發《哈爾濱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涉及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保障機制等5項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并在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
(三)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對涉及產業經濟、基礎設施、招商引資等領域的177件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進行合法性審核,辦理應訴應議案件41件。
五、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執法質量和水平
(一)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落實《哈爾濱市綜合行政執法暫行規定》,在實現“一個層級管執法”“一張清單管執法”的基礎上,針對鄉鎮(街道)“一支隊伍管執法”等問題,調研形成《哈爾濱市推進基層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方法問題及對策研究》,推動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向縱深發展。
(二)突出重點領域行政執法。加大對食品、藥品、農資打假、知識產權保護等違法案件執法力度,開展生態環境執法監督檢查2822次,累計查辦違法案件2726件、罰沒1149萬元。
(三)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清單制度。印發《關于編制行政處罰“四張清單”全面推行包容審慎精準監管的通知》,累計梳理并公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從輕行政處罰事項、減輕行政處罰事項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事項1941項。
六、強化應急管理法治保障,提升突發事件防控處置能力
(一)完善應對處置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應急指揮實體化運行、突發事件協調聯動、應急處置資源共享、社會力量參與救援和極端天氣應對、預警響應流程與分工等6項制度機制,推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規范化、制度化。
(二)加強基層應急責任體系建設。在301個鄉鎮(街道)建立村屯(社區)干部、民兵、志愿者等應急救援“第一響應人”“吹哨人”5.4萬人。制定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預案3675部,組織開展“至上·2022”綜合救援等實戰演練,出動人員1.2萬余人次。
(三)壯大應急救援工作隊伍。在市、區縣(市)、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層面,建立了以消防、交管、城管、人防、海事、衛健、燃氣、供排水等為重點的應急救援隊伍1.3萬余人。
七、構建矛盾糾紛大調解體系,有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加強行政復議工作。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市政府全年受理行政復議案件1758件,審結1754件(含去年結轉)。
(二)加強仲裁調解工作。修訂《哈爾濱仲裁委員會金融仲裁規則》,東北亞國際仲裁中心、哈爾濱知識產權仲裁院揭牌,成立哈爾濱金融仲裁院,全年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5137件,受案標的額122.7億元。
(三)加強人民調解工作。起草《哈爾濱市關于加強行政調解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立“四所一庭”銜接聯動工作機制,全市各類調解組織共調解矛盾糾紛29764件,調解成功29234件,成功率為98.2%。
(四)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深入開展“法律惠民生”“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活動,全年為農民工討回欠薪427萬元,為企業開展“法律體檢”1200余次。全市三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接待群眾1.6萬余人次。
八、強化制約和監督,推動行政權力運行規范透明
(一)主動接受依法監督和民主監督。認真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接受詢問和質詢、報備政府規章制度,全年辦理人大代表建議525件、政協委員提案720件,辦結率和滿意率均達100%。
(二)自覺接受司法監督和審計監督。嚴格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100%。印發《關于加強統計監督與審計監督工作協作的辦法》,全年完成審計項目49項,查出管理不規范和違規問題金額35.7億元。
(三)全面推進社會監督。制定《關于進一步優化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工作方案》,全面加強和改進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工作。全年發布政務信息1.8萬條,“12345”民聲熱線共接聽市民來電241.9萬件。
九、加強數字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政府治理信息化法治化
(一)推進網上政務服務互聯。加強“互聯網+監管”,完成市本級1005個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借助“e冰城”政務App和微信小程序,實現醫保、社保、低保等46項民生高頻事項“就近辦”,以及公積金、網上12345等千余個基層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
(二)加強網站集約化平臺建設。出臺《哈爾濱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建設方案》,全市各級門戶網站平臺規范化建設深入推進。完成政府網站政府規章庫數據銜接,建立行政規范性文件欄目矩陣,實現省、市兩級平臺數據聯通共享。
(三)強化執法證件電子化管理。嚴格落實《黑龍江省電子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試行)》,全市15142名各級行政執法人員信息已全部錄入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平臺,實現執法證件電子化管理。
十、強化法治思維養成,提高依法辦事能力和水平
(一)嚴格落實會前學法制度。市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14次,各區縣(市)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開展會前學法220余次,編制印發《2022年度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資料匯編》600余本。
(二)深入開展法治教育培訓。采取集中輪訓和網絡培訓等方式,舉辦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等法治專題培訓,邀請專家講授《深刻領會黨的二十大精神,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等課程,累計培訓2萬余人次。
(三)深入實施“八五”普法規劃。印發《哈爾濱市國家機關2022年“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清單》,組織開展憲法、民法典和“法律八進”等系列主題法治宣傳活動1800余場次,受眾達300余萬人,打造了亮點紛呈、全域覆蓋、動靜結合、立體集成的冰城法治宣傳新模式。
十一、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打算
還存在法治政府建設開展不夠均衡、法治工作人員依法辦事能力有待提升和行政執法數字化建設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加以改進和完善。
2023年,市政府將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全面推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加強政務誠信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持續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努力為建設“六個龍江”、打造“七大都市”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