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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以及省、市有關要求,由哈爾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在全面總結2021年信息公開工作基礎上,編制此報告。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報告內容,可以通過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欄目→政府信息公開年報專欄→政府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中查閱下載,網址:http://xxgk.harbin.gov.cn/art/2022/1/12/art_11542_1220354.html。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聯系哈爾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綜合處,聯系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紅旗大街270號,郵編:150090,聯系電話:0451-82279518。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哈爾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深入貫徹落實《條例》和國家、省、市有關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嚴格落實《哈爾濱市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方案》,從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目標責任、強化制度建設等方面入手,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優化政務服務,提升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
(一)主動公開情況。一是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牢固樹立主動公開意識,不斷加大公開力度,擴展公開范圍,規范主動公開目錄清單,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二是把解決群眾關心、社會關注、反映比較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政務公開工作的切入點,及時發布準確權威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按照《條例》要求,嚴格落實依申請公開的接收、登記、辦理、答復及備案等各個工作環節,建立工作臺賬,規范答復格式和內容,確保用詞準確、嚴謹、規范,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全年辦理依申請公開152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一是按照相關要求,規范政府信息發布程序,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嚴格執行保密審查程序,未經審查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二是保證政府信息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安全性,確保信息來源渠道合法、正規。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一是充分發揮政務公開平臺重要作用,加強平臺信息的管理,創新平臺信息發布形式,積極采用圖片圖標、音頻視頻等形式,增強政府信息可視性。二進一步強化政務公開平臺建設,配合完成“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改版工作,確保平臺正常運行。三是加強網站內容保障,加大政務信息報送、網站信息采編、內容更新等督促力度,提升信息發布質量。四是根據工作實際,注銷 “哈爾濱人民防空”微信公眾號。
(五)監督保障情況。一是參加上級政務公開主管部門的培訓,進一步掌握政務公開工作有關要求,持續提升業務能力。二是開展政務公開自查整改工作,不斷改進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服務質量。三是通過開展學習培訓、交流研討等多種方式開展經常性業務培訓交流,提高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按時限要求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辦政務公開工作平穩有序開展,但在落實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政府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有待進一步延伸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專業能力有待提高;對已公開的政府信息更新不夠及時等。下一步,我辦將繼續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政務公開工作的安排部署。
一是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渠道。充分發揮政務公開平臺作用,豐富公開載體,創新公開形式,擴大信息傳播渠道,增強政務信息公開影響力。
二是進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貫徹落實好《條例》和上級政務公開有關決策部署,加強學習培訓,提升業務水平和能力,增強人防領域信息公開實效。
三是進一步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定期對平臺信息進行自查,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完善公開內容,主動聽取社會各界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依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2021年發出收費通知0件,實際收取金額0元。
哈爾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pdf